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30日電)喧騰一時的前職棒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,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宣判,包括前暴龍球員賴俊男、潘忠孝等人均遭判刑,但前米迪亞執行長施建新、協理郭德志都獲判無罪。

中華職棒前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,板橋地檢署前年12月偵查終結,將賴俊男、洋將力歐等多人依詐欺罪起訴。遭起訴的4名外籍球員力歐、安立奎、雷霸龍、拿破崙,因為已經離開台灣,遭法院發布通緝。

根據檢方當時起訴認定,多名暴龍隊(前身誠泰眼鏡蛇)隊職員涉打放水球,主要是經營職棒簽賭的林秉文,與施建新、郭德志合資買下球隊後,改名暴龍隊,再多次利誘操控球賽結果獲利。

球員配合打假球,包括投手投出易打的好球、守備故意失誤,打者故意揮棒落空、隨意打擊遭接殺或封殺等方式。簽賭集團則在比賽中透過球隊翻譯王湯傑、賴彥旭及管理員林家慶、林家宏、王祥合等人,以有無配戴項鍊、手環、帽子方式打暗號給球員,要求打假球。

林秉文一審獲判8月。法官認為,林秉文等人主要是對球員誘之以利,沒有積極證據認定他們以暴力脅迫,要球員打放水球。

遭起訴球員部分,收錢但不認罪的顏志中、陳建輔遭判刑8月,胡仁偉判刑10月。法院審理期間認罪的潘忠孝、賴俊男,都被判刑7月,緩刑4年。

至於球團高層施建新、郭德志,雖遭中職聯盟以未積極處理打假球,涉及背信,但法院以無證據顯示施建新與特助郭德志背信,判決2人無罪。

其餘教練吳晉維(原名吳昭輝)、翻譯王湯傑等人,分別獲判緩刑3年至4年不等。本案可上訴。990930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a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