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在民國95年,涉及勾結中華職棒球員打假球詐賭案,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依詐欺取財及賭博罪,判處兩年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新台幣22萬元,吳健保本人未出面回應,僅透過幕僚聲明尊重司法,但一定會上訴。至於同案遭起訴的5名前鯨隊球員,法院認為檢方舉証不足判無罪。(劉怡伶報導)

發生於民國95年間,職棒中信鯨隊五名球員涉及配合台南縣議長吳健保打假球案,台南地院宣判,因檢方舉證不足,被起訴的五球員均判無罪,至於吳健保涉教唆手下黎紹君操控鯨熊之戰,獲利八百多萬元,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。

判決書指出,吳健保犯12項賭博罪,應執行罰金22萬元,共同詐欺取財罪處2年;球員曾漢州、紀俊麟、陳健偉、黃貴裕、鄭昌明等五人均無罪。

檢方指控九十五年間,吳健保與手下黎紹君、周宏哲、張志國、賴自強等組頭,合資經營中華職棒比賽的賭博網站,黎紹君與中信鯨曾漢州接洽,再邀紀俊麟、陳健偉、黃貴裕、鄭昌明加入打假球。

法官對於檢方起訴的四場球賽,調查後發現只有96年4/28高雄的鯨熊之戰,法官認為吳健保手下黎紹君指示熊放水,並透過黃俊中連絡蔡英峰等人配合,熊最後贏三分,使得吳健保獲利八百多萬元,至於檢方指控的其他三場假球案,因曾漢州等人翻供,法官調查這三場球賽不是沒有明確時間,就是球員都打得很好,合議庭最後以罪証不足,判決五名球員無罪。

獲知判決結果後,吳健保透過幕僚人員發表聲明指出,目前因情緒很亂,無法親自出面對外界做出回應;他尊重司法的判決,會再上訴爭取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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